关于申报江西省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协会
先进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展示各团组织、团干部、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砥砺奋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踔厉奋发、担当作为。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江西省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协会先进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资格条件
(一)先进团委(团支部)
从团总支部、团支部中评选;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 1 年(即2025年4月30日前成立)。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单位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中评选;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不推报参评;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6个月(均截至2026年4月30日);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025年度述职评议考校综合评价等次为“好 ”或者近2年内年度工作考核获得过“优秀 ”。
(三)优秀共青团员
从未满28 周岁(199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 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团龄6个月以上(截至2026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5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应当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二、有关说明
(一)可破格参评说明
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功能性团组织、团 干部、团员等,经本会认定者,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
(二)连续参评说明
原则上近3年已获得本会同类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推报参评。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
(三)不得推荐参评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1.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2.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近2年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4.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5.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三、材料报送
请于4月22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qq.com。
附件:
1.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2.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 两先两优 ”申报材料清单
校团委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