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就业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2020年6月11日,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处会议精神,经济管理学院对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学院于2020年6月11日19点30分召开就业工作会议,全体毕业班班主任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参加会议。会议再次学习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强调了就业工作推进与落实的具体方法,重申严格按照文件中“四不准”的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将毕业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更不准将毕业生就业与毕业答辩、毕业证发放相挂钩。要求全体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务必严格遵守《关于签订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在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答辩的环节中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要求执行。会上还就应届毕业生参加“专升本”、征兵入伍和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升学和基层岗位就业等进行布置。
会后,学院就近期就业工作和落实“四不准”情况进行了排查。经排查,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顶岗实习以及毕业答辩环节中,未发现有违规现象。学院就业干事、班主任以及学生干部在日常会议部署和就业工作推进中均按要求落实,学院建立了“升学、入伍、公考”台账,并每周更新就业系统中的就业状态,同时根据学生报考的进度分为“拟就业、暂定就业和确定就业”三种状态。在核查就业信息过程中由班主任进行自查,确认签字后,由学院进行二级核查,每周报送已就业毕业生就业动态和未就业毕业的求职进度,严格把控就业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附:相关材料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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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收集“升学、入伍、公考”信息 |
班主任会议记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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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毕业生明确“升学、入伍、公考”无需提交就业协议书 |
向毕业生明确“升学、入伍、公考”无需提交就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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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体毕业班传达严禁“被就业”和“假就业” |
告知毕业生“升学、入伍、公考”也属于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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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全体毕业班保障就业信息真实有效性 |
向全体毕业班公示学校和学院监督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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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学校处要求线上答辩,对答辩材料回收时间未做硬性要求